关于对学校审核评估《自评报告》进行数据复核及补充的通知
潍院评建〔2024〕9 号
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学校审核评估自评自建进度安排及《潍坊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任务分解一览表》分工,经过各一级指标单位、审核重点负责单位、审核重点协助单位以及学校审核评估报告组的共同努力,经过多次修改、汇总、反馈、再修改,形成了学校《自评报告》(第五稿)。目前,自评报告文字部分基本成形,但部分数据还有待完善。为进一步打磨和完善学校《自评报告》,确保数据真实性,现将《自评报告》(第五稿)(附件1)通过钉钉群发各部门、各单位进行数据复核及补充。为做好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说明
本次工作重点对自评报告中的数据进行复核及补充。
(1)自评报告内涉及数据统计时间分三类,其中财务、科研信息按照自然年统计,教学信息按照学年统计,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如在校生数、教职工数、占地面积、固定资产总值等数据按照时点统计。自评报告中近三年为2021、2022、2023自然年;近三学年为2021-2022、2022-2023、2023-2024学年,涉及时点的截止日期一律为2024年06月30日。其中2023年自然年、2023-2024学年以及2024年06月30日时点数据,上年度状态数据采集并未采集,各单位、各部门如前期在自评报告第一稿撰写时未采集应尽快进行内部补采。
(2)自评报告涉及的数据,包括文字表述中涉及的数据以及必选、可选定量指标中涉及的数据,如往年状态数据有采集,均需要与本科教学状态数据一致。如数据不一致,应提供情况说明。为确保数据一致性,将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定量指标释义及计算方法》(附件2)一并下发,请各部门认真学习,根据计算方法正确计算数据,避免经验主义、主观主义错误。
二、工作要求
(1)本次数据复核实行“专人负责、部门审核”,由涉及部门指定专人对本部门负责数据进行钉钉在线核对、补充,核对、补充无误后,将数据标蓝即可。并将核对后无误的数据打印出来,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,部门盖章后于6月25日之前报审核评估办公室(行政楼703)备案。
(2)本次数据复核及补充涉及部门主要有:党委办公室、组织部、教务处、人事处、学生工作处、教师工作部、宣传部、计划财务处、资产管理处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、团委(创新创业学院)、科研处、工会、国际交流合作处、体育学院、后勤服务处、合作发展处、图书馆。
工作联系人:常志隆 郑锦娟,电话:8785368。
附件:
1.《自评报告》(第五稿)(稍后在钉钉群内发送)
2.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定量指标释义及计算方法》
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
2024 年06 月19 日
_Related news
2025-02-21
2024-12-06
2024-11-21
2024-11-18
2024-11-18
2024-11-17
2024-11-16
2024-11-15